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关于申报2026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2026-01-29 01:45

2026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在外留学人员,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评审并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负责受理在本馆领区高校学习的自费和国家公派中国籍留学人员申请、审核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全职在岗实习生(Intern/Trainee)、专家学者(Fellow)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 3个月。对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少于3个月的申请,不予受理。

  2.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3.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下列4类国外人员选拔:

    - 处于硕士学位课程最后一年人员;

-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 处于学士学位最后一年,且同时具有 6 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

- 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 6 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

    申请人需已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受理。

   二、申报时间

  1.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manager)网上报名。对每月10日(含)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15日(含)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0日后完成网上提交或15日后推荐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2.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请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动态。

三、注意事项

    1. 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工作流程、申请材料要求、常见问题解答等具体信息可查阅国家留学网“2026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02)。

  2. 申请者无需寄送书面申请材料。

  3. 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时,受理机构选择“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

    四、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与我馆双边处(教育事务)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咨询电子邮件请以“2026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为主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 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双边处(教育事务)

电话:028-906824998030

    电子邮箱:belfasteducation@gmail.com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电话:010-66093334/359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咨询邮箱:xxzy@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领区留学生积极申报。

 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