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关于申报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26-10-21 23:36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现就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领区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7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2026-2027年度优自奖项目实行网上申请。我馆仅受理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领区高校人员的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1月23日-12月4日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提交申请材料。

(二)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申报高峰期,系统可能运行缓慢,且申请截止时间过后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修改等操作,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以便留足必要时间补充修改。

(三)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6-202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指南”及其附件(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307),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受理申请时间截止后,我馆双边处(教育事务)将统一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留学基金委推荐终审参评人选。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确定获奖人选。相关评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内自主查询。

(五)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致电或发电子邮件联系咨询。咨询邮件请以“2026-2027年度优自奖申请咨询”为主题。

联系方式:

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双边处(教育事务)

电话:028-9621 5291 Ext 1003

电子邮箱:belfasteducation@gmail.com

 

留学基金委出国选培部

电话:0086-10-66093987

电子邮箱:zfs@csc.edu.cn

 

 

 驻贝尔法斯特总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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